新華社石家莊9月14日專電(孫超)為規範出租車司機經營行為,石家莊市運管部門14日出臺《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經營行為信譽考核制度(試行)》,從9月20日起對出租車司機實行記分考核。
據介紹,違規記分分值達到10分的司機,其服務監督卡自行作廢,依據相關規定本人3年內不得上崗。
據了解,出租汽車從業人員信譽考核分值初始值為零,考核週期為一年(計算時間為從業人員取得服務監督卡之日起)。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經營行為考核分值實行月度統計,經營行為的考核分值作為年度審驗和實施獎懲的依據。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經營行為考核分值分別記入從業人員檔案和車輛檔案。
在一份考核標準表上顯示,非法轉讓、倒賣營運證件、參與黑車、套牌車經營要記10分,計價器作弊要記10分,故意繞行記5分。此外,考核標準還對司機的著裝以及其他一些違章行為作出了相應的記分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