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再次調高,杭州市區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也相應地進行了調整。21日,記者從杭州市就業服務局了解到,從9月起,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525元/月,與原來的469元/月相比,增加了56元,提高了12%。
據了解,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挂鉤。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不能高於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所得工資的最低標準,即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杭州市《關於貫徹執行<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意見》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統籌地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確定。從9月1日起,杭州市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750元,因此,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調高到525元。
蕭山、余杭區和各縣(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和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