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在本市實施職業資格準入制度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06〕18號)規定,上海市自2006年9月1日實行食品質量檢驗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現有食品生産加工企業質量檢驗人員,須在規定期限內,取得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或認可的《食品質量檢驗員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