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劉曉莉、陳菲)10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正式施行,涉及食品衛生、勞動糾紛、對外援助等領域,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生活産生廣泛影響。
酒瓶10月強貼“勸酒令”
10月1日起,人們將在酒瓶標簽上看到諸如“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健康警示語。這是國家質檢總局出臺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中的明文規定,也是我國首次以國標的形式對企業提出勸説語標示方面的要求。
根據通則規定,屆時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的所有酒精度大於0.5度的酒精飲料,都將被推薦在包裝標簽上採用標示飲酒危害的健康“勸説語”。而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將被要求標示類似于“切勿撞擊,防止爆炸”等相關警示語。新規定的出臺還將料酒定義的酒精度範疇由原來的0.5度至65度改為0.5度以上。
超市購物環境推薦標準:重點規範生鮮食品加工
為推動連鎖超市規範化運營,改善超市購物環境,我國國內貿易推薦性行業標準——《超市購物環境》,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規定,店舖在生鮮商品加工和經營過程中應堅持低溫、清潔、覆蓋原則,保證生鮮商品質量。
標準重點對“生鮮區域”進行了規範,分別在陳列設備、加工和衛生設備、熟食製品等九個方面進行了要求。該標準還明確規定,在超市賣場內必須設置購物導向標誌、防滑提示標誌、稱重臺標誌及商品分類等標誌;超過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舖,應設有客用衛生間、廣播室和電話設施;超市內應該設有顧客服務中心及相關投訴電話;停車場車位應標示清楚,便於車輛進出。
農民工憑工資欠條將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10月1日起施行。該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勞動者以單位的工資欠條作為證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司法解釋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産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等移轉手續産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司法解釋還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地方法規各具特色
蘇州立法保護崑曲——《蘇州市崑曲保護條例》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明確提出要體現崑曲的“原真性特色”。條例還規定,崑曲保護經費應當列入政府財政預算,隨財政收入增長而增加;政府應當復建和修復反映崑曲歷史、體現崑曲藝術特點的設施、場所;中小學校應當將崑曲知識列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因地制宜地開展教育活動;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利用旅遊景點、特色街區、節慶活動傳播展示崑曲藝術等等。
湖南立法明確性騷擾表現形式——《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規定,禁止以違反法律、倫理道德的具有淫穢內容的語言、文字、圖片、電子信息、行為等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