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1日電(記者 岳德亮)房屋裝修時不僅不能隨意改變房屋的承重結構,發出超標的噪聲也是違法行為。這是浙江省10月1日實施的一項地方法規規定的。
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的《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決定,從本月1日起,禁止下列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違法改變房屋承重結構;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擅自改建、佔用物業共用部位;損壞或者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性物品,或者存放、鋪設超負荷物品;超標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噪聲超過規定標準;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條例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裝飾裝修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可以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物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裝飾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可以向物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物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投訴、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