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加班卻沒有增加一分錢工資,付出勞動卻沒有得到相應報酬,工資被剋扣卻無人告知原因……長期以來,遼寧的部分勞動者曾遭遇過類似的困擾。如今,隨著《遼寧省工資支付規定》于10月1日開始實施,他們的這些困擾有望得到解決,新規定對上述問題都有了明確的“説法”。
根據去年底遼寧省總工會對瀋陽等6個市的9個行業及鐵路局、油田兩個産業、140戶企業、1400名職工調查得出的結論,相當數量的一線職工工資增長緩慢,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存在諸多不合理現象。一些企業不嚴格依法和依照政策對工資收入分配進行規範操作,分配不透明,拖欠職工工資,而且還存在亂罰款、隨意剋扣工資等問題。新近施行的《遼寧省工資支付規定》,給勞動者提供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該規定對工資支付的項目、標準和形式,工資支付的週期和日期,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工資扣除事項等內容,都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規定》指出,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當地政府有關工資水平宏觀調控政策,結合勞動力市場價位和本單位經濟效益,經與工會組織或者勞動者集體協商,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
同時,《規定》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本單位的工資支付制度,並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佈。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姓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勞動者有權查詢和核對本人的工資支付情況。對未制定工資支付制度或者工資制度未向勞動者公佈的單位,勞動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
針對一些企業不按月支付工資,年底算總賬而導致拖欠的情況,《規定》強調,用人單位應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
《規定》明確,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的事項外,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對於無故拖延或剋扣勞動者工資的單位,遼寧省將把其納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向社會公佈其不良用工信息,同時通報銀行、工商、稅務等單位。(記者 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