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0月10日電(記者 趙葉蘋)記者從海口市政府獲悉,海口市將對轄區內的古樹名木進行分級保護,擅自砍伐古樹名木者最高將處罰款30萬元。
據2005年古樹名木普查資料,海口現有古樹名木1865株。多年來,海口市絕大多數古樹名木處於無人養護的狀態,古樹損毀嚴重,在農村一些地區還存在著盜賣等現象。
為保護好這些珍貴的古樹名木,海口市有關部門在專門組織調查的基礎上擬訂了《海口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規定(草案)》,並於9日獲海口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
新規定對擅自移植、擅自砍伐和擅自處理古樹名木的具體行為均設有相應的處罰規定。違反申報規定擅自移植古樹名木的,每株最高可處20萬元的罰款,亂砍亂伐古樹名木每株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