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0月22日專電(記者 儲國強、劉林)陜西省寶雞市政府日前出臺了《寶雞市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要求新失地農民必須參加養老保險,地方政府提供補助,保證失地農民老有所養。
這項新政策規定,新失地農民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標準統一確定為260元/月,繳費所需資金由政府補助40%,個人和村組承擔60%。新失地農民按不同年齡段分別繳納5年至17.5年保險費後,開始領取每月260元的養老金。
已失地農民也可自主選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保險費的標準按本人所處的不同年齡段分為3個檔次,保障標準分別為每月220元、240元、260元。如果一次性繳清費用,政府財政按45%給予補助,而分次分年繳納的,財政補助4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