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對全市流通領域經銷的55種人造板製品進行了質量監測,涉及6區的20家人造板經銷商,基本涵蓋了全市人造板市場的各種品牌。經檢測,合格31種,不合格的24種,合格率僅為56.4%。“問題”人造板主要涉及甲醛釋放量超標、橫向靜曲強度不達標、膠合強度不達標、標誌不符合標準等方面。
人造板及其製品是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為原料,經一定機械加工分離成各種單元材料後,施加或不施加膠粘劑和其他添加劑膠合而成的板材或模壓製品等商品。主要包括細木工板、纖維板、膠合板和各種飾面人造板等,已成為居家裝飾的主體材料之一。
本次監測結果顯示,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甲醛釋放量超標。甲醛對人體黏膜,特別是呼吸系統具有強刺激性,影響人體健康。雖然,本次監測合格率比2005年合格率提高了24個百分點,但在55種被監測商品中,仍有10種商品的甲醛釋放量超標。其中明示E1級(可直接用於室內)18種,超過標準限值的有6種;明示E2級(須進行飾面處理後再使用)37種,超過標準限值的有4種。如上海好美家金橋裝潢建材有限公司經銷的標注“龍翔”牌細木工板(規格2440×1220×18(mm)/優等品E1級),甲醛釋放量實測值13.8mg/L(標準值E1點1.5mg/L),高出標準規定值的8倍以上。
二是橫向靜曲強度不達標。橫向靜曲強度主要考核産品承載受力和抵抗受力變形的能力。根據GB/T5849-1999《細木工板》産品技術性能標準規定,橫向靜曲強度要求為點14.0MPa,合格試件數點5塊,但監測中發現有10種商品未能通過項目檢測,如浦東新區三林鎮義鵬木業經營部(上海東明建材交易市場)經銷的標注為“玉樹”牌細木工板(規格2440×1220×16.5(mm)/合格品E2級),橫向靜曲強度合格試件數為零。
三是膠合強度不達標。膠合強度也是人造板及其製品的重要物理力學性能指標,表示人造板及其製品結構的穩定性和抵抗受力受潮開膠的能力,該項目不合格,易造成在使用過程中表層單板與基材易脫開,從而影響産品的使用耐久性。監測中發現有12種商品未能通過項目檢測。
四是標誌不符合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580-2001規定,每張人造板産品都應有産品標誌,標明産品名稱、産品標準編號、商標、生産企業名稱、詳細地址、産品原産地、産品規格、型號、等級和甲醛釋放量標識(E1級、E2級)。監測中發現90%以上的人造板商品産品標誌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針對本次監測情況,上海市工商部門將依法對經銷不合格商品的企業進行行政處罰,並要求全市其他經銷企業也應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門還將繼續對市場經銷情況開展檢查。同時,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此類商品時應“一看二聞三敲”:“一看”即查看甲醛釋放量等級,E1級甲醛釋放量應小于1.5mg/L,E2級甲醛釋放量應小于5.0mg/L;“二聞”即不宜選擇有刺激性氣味的商品;“三敲”即敲驗時聲音以不空洞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