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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損失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無需找交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6日   來源:人民日報

    今後,在上海的機動車發生輕微物損交通事故後,如果單車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駕駛員無需等交警到場處理,便可直接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這是將於11月1日起試行的《上海市機動車互碰物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撤現場的賠償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的。此舉開創了我國交通事故快速處置的先河,把交通事故對道路交通的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記者 沈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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