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0月26日專電 從11月1日起,凡在上海市發生2000元以下物損交通事故,當事人可自行確定過錯責任後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上海市交警部門表示,此舉將有助於事故車輛快速撤離道路,但發現當事方酒後駕車、無證駕駛的仍需報警。
據《解放日報》26日報道,上海市交警部門與中國保監會上海監管局日前聯合製定了《上海市機動車互碰物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撤現場的賠償處理辦法(試行)》,自11月1日至年底,凡早上6時至晚上10時間發生的2000元以下物損交通事故,按這一辦法處理,2007年起每天24小時都按這一辦法施行。
據悉,2000元以下物損的輕微事故佔上海市交通事故總數的9成以上。過去,上海一直鼓勵輕微事故當事雙方快速撤離現場,避免影響交通,但不少人擔心撤離後發生理賠糾紛,新的賠償處理辦法將免除當事人的後顧之憂。
上海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在自行處理事故時,如發現對方屬酒後駕車、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仍需立即報警;平時在車上準備幾張交通事故記錄書,記錄書可在辦理第三者責任險時領取,或從交通安全網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