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蘭州10月29日電(記者宋常青)記者從甘肅省建設廳了解到,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甘肅省目前正在從供熱商品化、貨幣化、保障低收入困難群體基本採暖需要、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穩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
甘肅省政府提出,從2006年開始停止由房屋産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居民採暖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採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同時,採暖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補貼資金由原“暗補”時的採暖費用提供。此項改革計劃用2年時間完成。
在正在進行的供熱體制改革中,甘肅省政府特別提出,要解決好城鎮低收入困難群體的採暖問題,補助資金的籌集以同級人民政府為主,上級人民政府通過適當方式給予補助。
甘肅省政府在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中還提出,各城鎮加強供熱採暖系統的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穩步推行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制度。今後城鎮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築,凡集中使用供熱設施的,都必須設計、安裝具有分戶計量及室溫調控功能的採暖系統,裝置費用計入房屋建造成本。
根據規劃,到2010年,甘肅省城鎮新建建築100%實施建築節能,大城市現有建築節能改造達到25%,中小城市和縣城達到15%。
對於社會關注度比較高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甘肅省實行政府定價,並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維護消費者利益的原則,建立熱價和燃料價格的聯動機制。各地可根據煤炭等燃料的實際價格,通過聽證會等形式,一定範圍內調整供熱價格。
據介紹,在甘肅省正在進行供熱體制改革試點的蘭州市、嘉峪關市、玉門市和酒泉市肅州區4個城區中,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從2004年起,蘭州、張掖等城市的分戶供熱計量的試驗和改造也開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