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記者從公交集團獲悉,針對尚未領取“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卡”的中學生和其他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辦理學生月票卡的實際需要,公交集團對學生月票卡發行辦法進行相應調整。尚未領取“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卡”的中學生和其他學校學生,要先領取學生月票證件卡、加蓋學校公章後才能購買學生月票卡並辦理充次充值。
新領取的“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卡”充次充值後,可作為學生月票卡使用。已購買的學生月票卡,可在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指定網點辦理學生月票卡退卡。遺失、損毀“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卡”的中小學生,由學生所在學校按照北京市教委《關於做好發放使用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卡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5〕35號)的規定辦理補卡後,按照調整後的發行使用辦法辦理學生月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