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常州市勞動監察部門獲悉,從現在開始,任何組織或個人對企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均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舉報內容一經查實,舉報人最高可獲2000元獎勵。
據了解,市民可主要針對以下違法用工行為進行舉報:用人單位存在使用童工行為的;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從業者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機構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其他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行為。
常州市勞動監察支隊投訴處理中心工作人員特別提醒,舉報人要獲得獎勵必須實名舉報並留下有效聯絡方式。同時,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主要事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人信息將嚴格保密。(唐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