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市從11月初起發放今冬燃煤自採暖救助金,除城市低保家庭外,今年農村低保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對象採用燃煤自採暖每戶可獲100或200元的燃煤自採暖補助。
據了解,北京市民政局和財政局日前已聯合下發《關於發放本年度冬季燃煤自採暖救助金的通知》。該《通知》稱,為保障燃煤自採暖的困難家庭及時儲煤和順利過冬,市民政局和財政局研究決定,參照去年模式,以臨時救助方式解決今年全市城鄉低保等特困家庭中依靠燃煤自採暖過冬問題。
北京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副處長劉振山介紹,與去年相比,今年除燃煤自採暖的城市低保家庭外,燃煤自採暖的農村低保家庭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對象也納入補助範圍,今年將有超過8萬戶困難家庭能享受政府燃煤自採暖補助金。
據介紹,燃煤自採暖補助金為一個採暖季每戶200元標準,採暖季由2006年11月15日起至2007年3月15日止。
劉振山表示,今冬燃煤自採暖補助金由各區縣臨時救助資金中支取,但在全市整體供熱體制改革方案出臺後,北京市將建立燃煤自採暖專項救助以取代目前的臨時救助。
■附件·救助金額計算方法
今年在採暖季開始後納入城鄉低保或生活困難補助範圍的家庭,將按照其納入救助範圍後的實際採暖時間計算救助金額。如該家庭在納入城鄉低保或生活困難補助待遇時,實際採暖時間已達到或超過兩個月(即2007年1月15日之前批准享受低保或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可按每戶200元的標準全額發放本年度的燃煤自採暖救助金;如果該家庭實際應享受的採暖救助時間不足兩個月,可按每戶100元的標準發放。
■新聞背景
2005年入冬後,受煤炭價格上漲影響,北京市居民採暖用煤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為解決煤漲價給低收入家庭帶來的困難,全市為燃煤自採暖的低保家庭每戶發放200元採暖臨時救助,用於該年度採暖季(2005年11月15日到2006年3月15日)的採暖,救助對象為享受北京市城市低保且依靠燃煤自採暖過冬的家庭。該政策去年使4.3萬戶家庭受益。(記者 郭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