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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將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9日   來源:中國廣播網

    記者從正在舉行的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了解到,福建省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保障將得到更好解決。

    福建省政府下一步將重點做好六方面工作,並提出具體補償的三種方案,目前正抓緊徵求意見,待修改完善後,選擇其一在福建全省推行。

    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平均每年徵收耕地6.4萬畝,7年合計涉及被徵地農民約160萬人次。近年來,隨著福建省重點建設的不斷推進,徵收耕地數量呈上升趨勢,平均每年新涉及被徵地農民達到36.2萬人。為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和長遠生計,福建省從2004年開始,對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研,積極探索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比如,廈門市、晉江市建立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讓被徵地農民老有所養,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被徵地農民的後顧之憂;福州市、泉州市推行留地安置模式,使被徵地農民能夠獲得一定的地租收益,部分解決了被徵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問題。根據福建省實際和各地經驗,去年福建省提出了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今年福建省政府又多次召集省直相關部門進行研究,形成具體解決的三種方案。福建省政府要做的六方面重點工作是:

    一、抓緊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福建省政府將對現有的三個方案作進一步研究細化和認真比選,儘快制定出臺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使被徵地農民真正享受到工業化、城鎮化的成果,體現城市支持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精神。

    二、穩步推進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和裁決制度建設。福建省政府已初步制定了《福建省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和裁決辦法》,目前正在廣泛徵求意見,將儘快修改完善後頒發實施。同時,福建省將籌備成立省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和裁決委員會,研究徵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和裁決制度相關問題。

    三、切實強化徵地管理,落實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地嚴格徵地管理,對被徵地農民補償安置方案不落實、補償資金不到位的用地申請,不予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繼續堅持徵地補償費直接支付。

    四、加大對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如未批先用、徵而未用、亂佔濫用、隨意改變土地用途以及截留挪用拖欠徵地補償等查處力度。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幹部以地謀私案件,一查到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繼續做好土地信訪工作。採取更加紮實有效的措施,從源頭上解決引發信訪的各類問題。

    六、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切實做好群眾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土地問題,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要認真及時處理;對確實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做深入細緻的説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記者 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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