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低保補助水平將再次提高。11月13日,廣東省民政廳召開全省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工作緊急會議,再次部署廣東省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工作。據悉,本次補助水平提高將從今年10月份開始補發,原則上,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要在2005年的基礎上提高10元以上。
據介紹,今年初,廣東省民政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據社會發展和經濟增強,逐步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差金額。目前,廣州、珠海等9個市16個縣區提高了城鄉低保標準,城鎮在原標準基礎上提高了20—30元、農村提高了10—78元。但總體來看,廣東省城鄉低保工作仍存在低保標準偏低、月人均補助水平偏低的問題。
13日的會議上,省民政廳廳長楊華維要求,原則上,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要在2005年的基礎上提高10元以上。廣東省城市月人均補助水平凡是低於全國平均水平(76元)的市,在今年年底前,都要達到80元以上、農村要達到月人均40元以上,使廣東省所有的市都達到全國平均補助水平以上。此次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的資金,要從10月起補發。
另外,會議要求各地加大投入力度,以這次提高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為契機,將財政預算與社會捐贈、慈善事業有效結合起來,多渠道籌集低保救助資金,形成穩定的資金來源。積極探索建立低保救助資金自然增長機制,使低保救助資金增長與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指數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適應。同時,不得向鄉鎮下達低保指標,準確認定低保對象,保障低保救助金及時發放。也要對低保家庭中有大病、重病、殘疾、年老等喪失勞動能力的實施分類施保。(徐林 粵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