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南昌市工商局就目前市場常見的8種房地産違法廣告進行了揭露,幫助市民識別,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形式1: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發佈銷售廣告的,或以“內部認購”、“內部認定”、“內部登記”等方法發佈房地産預售廣告。
形式2:房地産廣告中出現融資、變相融資的內容,或含有項目升值和業主投資回報的承諾,如宣稱“統一經營、原價回購”、“提供每年8%的物業補貼”、“年回報率8.38%”等,利用售後返租、返本銷售,銷售産權式商鋪、酒店、公寓等方式進行融資活動。
形式3:廣告中對有關房地産項目名稱、面積、價格、用途、周邊環境、配套設施等內容作虛假違法表述的。以時間、車程來表示距離或項目位置示意圖不準確、不清楚、比例不恰當的,如“距離廣場步行10分鐘”、“距機場20分鐘車程”、“××大道通車後只有××公里”等模糊距離的説法。房地産中表現項目位置,應以從該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幹道的實際距離表示,而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距離;在價格表示方面,未清楚表示實際銷售價格,未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未明示計價標準的;面積不表明是建築面積還是使用面積;售樓資料上的內部結構、裝修標準、材料、設備、竣工交付使用時間等未能真實、準確、清楚地表述,或簡單説某級某類、豪華裝修、進口材料裝飾等等。
形式4: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有悖社會良好風尚的,諸如“此樓盤係風水寶地”等封建迷信的內容或使用“豪門”、“豪宅”、“有別於一般老百姓的小區”等用語。
形式5:含有開發企業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承諾的,辦理戶口只能由政府有關部門依照規定進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進行。
形式6:出現未經主管部門批准的各類亂評比、亂排序等對房地産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內容的,或使用的評比、排序失實的。
形式7:在廣告用語中使用絕對化的語言,如含有諸如“絕頂、一流、首創”等語言的廣告內容。
形式8: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的。
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國家規定,凡是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權所有人以及仲介服務機構發佈的房地産項目介紹、銷售、預售、出租、轉讓等內容的廣告,均屬房地産廣告。發佈房地産廣告應具備5項資格:廣告主的主體資格證明,如房地産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等;房地産開發企業的資質證書;土地使用證明;工程竣工合格證明;房地産項目的銷售或預售許可證。(胡勇飛 張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