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內蒙古頻道11月16日電(記者張麗娜)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凡在內蒙古境內就業的農民工因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後,被認定為工傷且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達到一級至十級傷殘的,均可以自願選擇一次性支付待遇,並首次明確規定不同等級不同年齡享受不同的待遇。
內蒙古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最近出臺的《關於自治區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被認定為工傷且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達到一至四級傷殘的,農民工自願選擇一次性支付待遇的,傷殘津貼和護理費合併計算。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農民工,其待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內蒙古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傷保險處處長曲維刻認為,農民工自願選擇一次性支付待遇,避免了由於企業倒閉、破産使得農民工的長期待遇無法落實問題,較好地維護了農民工的權益,而且關於按照傷殘的不同等級和不同年齡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的規定,更加人性化。
按照規定,一次性支付的具體標準為:16周-30周歲支付賠償基數的14倍;30周歲-40周歲支付賠償基數的12倍;40周歲-50周歲支付賠償基數的10倍;50周歲以上支付賠償基數的8倍。不同傷殘等級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比例計算,一級為90%,二級為85%,三級為80%,四級為75%。
此外,因工死亡的農民工,其供養親屬也可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撫恤金。
據介紹,內蒙古現在有120萬人參加工傷保險,其中僅有農民工4.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