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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開始提高低保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0日   來源:安徽日報

    根據國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廳相關文件要求,安徽省今年將提高低保標準。目前,合肥、馬鞍山、淮南、阜陽、六安、安慶等地已相繼提高低保標準。

    安徽省民政廳最新制定的低保標準調整文件要求,各地低保標準低於160元的調至160元以上,高於160元的結合實 際情況適當上調。低保月人均補差額,縣市要達到72元以上,一般城區達到78元以上,省會、沿江等經濟較發達城區達到85元以上,年底前全省低保月補差額達到80元標準。

    據了解,合肥市已決定將城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60元,月人均補差達到90元。馬鞍山市決定從12月1日起,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月人均220元上調至240元,全市人均補差將達到100元左右。從12月1日起,淮南市田家庵區、大通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低保標準由200元提高到240元,鳳臺縣、潘集區和毛集實驗區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從2007年1月起,阜陽市城市低保標準由原來的150元調至160元。黃山市屯溪區從今年10月份起,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已開始“分類上浮”。(記者 曹顯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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