鋻於勞動爭議案件呈較快增長趨勢,江西省勞動保障部門出臺一系列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江西省勞動部門規定了十項“便民新舉”,包括切實精簡立案審批環節,即時立案;對勞動者請求仲裁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工資和醫療費的勞動爭議案件,實行快速立案審理;對涉及下崗職工、女職工、進城務工人員、因工致殘人員申請的勞動爭議案件開闢“綠色通道”等。
江西省勞動保障部門對預交仲裁處理費確有困難的9類當事人作出緩交、減交和免交的具體規定。申請緩交的包括因工傷當事人追索醫療費、殘疾補償等工傷待遇且月工資收入低於500元等4類人群。申請減交的包括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未發工資等3類人群。此外,用人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未發工資的或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員可申請免交。(夏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