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完善陜西省農村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由省政府出臺的《陜西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辦法》將從12月10日起在全省施行。
村務公開是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決策,是健全和完善農村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的里程碑。村務公開的主要內容有十四項:(1)村財務收支情況;(2)農民承擔的各項勞務和費用;(3)水電費的收繳情況;(4)宅基地的分配;(5)計劃生育指標的安排;(6)徵收、徵用土地各項補償費的收支;(7)土地、集體企業和財産的承包、租賃及收益;(8)公共基建項目的投資方案和資金使用;(9)重點項目的環境保護;(10)救災、救濟款物、扶貧資金、國家補貼農民資金和捐贈財物的發放使用;(11)扶持農業開發和資助村集體資金的發放使用;(12)村集體債權債務;(13)年度工作目標執行情況和有關人員的補貼;(14)村民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對村務公開的時間,《辦法》作了明確規定:日常公開,一般每季度1次,至少半年必須公開1次;涉及農民利益,需政府審批的事項,在收到批復後的5日以內必須公佈;對村辦集體經濟項目、公益事業應當及時公佈。
對公開的方式,《辦法》規定可以用固定的村務公開欄、有線廣播、閉路電視、“明白卡”、村民會議等形式進行公佈。
同時,對必須交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諸如村級發展規劃、土地轉讓和租賃、村財務預算決算等九項事項作了明文規定,並對民主決策程序作了規範。(記者 秦華 通訊員 閆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