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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民工可申領居住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8日   來源:人民日報

    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民工,今後可申領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近日公佈的《關於做好農民工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推進實施農民工居住證制度,切實為農民工提供相關公共服務。

    據2005年底人口抽樣調查,外省市在滬就業人數已達400萬左右,其中農民工約佔85%。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強農民工屬地化管理,是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客觀需要。

    上海規定,來滬農民工應辦理居住登記。其中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民工,可申領上海市居住證。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農民工,可以享有社會保險、教育培訓、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等相關待遇。上海將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整合暫住登記、暫住證等原有管理功能,將農民工的居住、就業、保險、治安、計劃生育、衛生和統計功能一併納入,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服務管理效率。

    上海還將多渠道、多途徑規劃建造農民工集體宿舍,完善農民工集中居住模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記者 田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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