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民工,今後可申領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近日公佈的《關於做好農民工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推進實施農民工居住證制度,切實為農民工提供相關公共服務。
據2005年底人口抽樣調查,外省市在滬就業人數已達400萬左右,其中農民工約佔85%。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強農民工屬地化管理,是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客觀需要。
上海規定,來滬農民工應辦理居住登記。其中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民工,可申領上海市居住證。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農民工,可以享有社會保險、教育培訓、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等相關待遇。上海將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整合暫住登記、暫住證等原有管理功能,將農民工的居住、就業、保險、治安、計劃生育、衛生和統計功能一併納入,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服務管理效率。
上海還將多渠道、多途徑規劃建造農民工集體宿舍,完善農民工集中居住模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記者 田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