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養老服務補貼標準●設立養老服務專項護理補貼●提高“萬人就業項目”中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收入待遇●對養老服務人員培訓費予以補貼●解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完善養老床位一次性補貼機制●加大對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支持力度●落實居住區養老設施建設●擴大養老機構中的醫保附加基金段結算範圍●建立和完善養老機構日常運作補貼機制●統籌養老護理服務資源●鼓勵中心城區老年人到郊區養老
“十一五”期間,上海要基本形成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主、機構養老為輔的養老服務格局,基本滿足上海市老年人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需求。到2010年,全市享受社會化養老服務人數將佔全市老年人口比重10%以上。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11月29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上海養老服務事業的工作目標。經上海市政府同意,由市民政、發改、財政、勞動保障、衛生、醫保和規劃等部門制定的《關於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養老服務事業發展意見》已經出臺。
據悉,《意見》調整和完善了養老服務相關扶持政策,其中包括:
調整養老服務補貼標準。進一步拓展養老服務覆蓋面和受益面。經評估,對60周歲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照料等級分輕度、中度和重度)的上海市戶籍老人,給予人均每月200元的養老服務補貼。
設立養老服務專項護理補貼。對享受養老服務補貼的低保、低收入的上海市戶籍老入,經評估,照料等級為中度或重度者,設立養老服務專項護理補貼。標準為中度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每人每月200元。
提高“萬人就業項目”中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收入待遇。對社區助老“萬人就業項目”的上海市戶籍從業人員,從2006年9月1日起,在原有收入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150元。
對養老服務人員培訓費予以補貼。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具有上海市戶籍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繼續享受勞動部門“萬人就業項目”政策中的培訓經費補貼,對其他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可由區縣政府以購買服務的形式予以落實。
解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居家養老服務日常運作經費、人員經費、低收入老人的評估經費等,按照“事權與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由各級財政予以安排。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等,由區縣或街道(鄉鎮)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予以相應保障,並由區縣政府和街道(鄉鎮)落實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工作場所。
完善養老床位一次性補貼機制。對於符合條件的新增公益性養老床位,由上海市建設財力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在現有基礎上繼續給予一定補貼,區縣財力與市配比一般不少於1:1,有條件的區縣應增加配比。
加大對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支持力度。上海市建設財力對列入2006年政府實事項目的20個示範型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每個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區縣財力與市配比一般不少於1:l,有條件的區縣應增加配比。在總結2006年示範型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經驗的基礎上繼續研究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的支持政策。
落實居住區養老設施建設。對新建居住區,各區縣應嚴格按照2006年《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配置,落實居住區養老設施的建設經費。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土地性質及養老設施用途。
擴大養老機構中的醫保附加基金段結算範圍。對上海市符合一定條件、內設醫療機構管理較好的養老機構,在納入醫保聯網賬戶段、自付段結算的基礎上,擴大附加基金段結算範圍。
建立和完善養老機構日常運作補貼機制。各區縣對符合有關規定運營的社會辦(包括公辦民營)養老機構,應建立和完善日常運作補貼機制。統籌養老護理服務資源。按照"統籌規劃、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原則,統籌規劃老年護理醫院和養老機構的養老護理資源,納入全市養老總床位統計。老年護理醫院發揮醫療護理優勢,側重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養老機構側重為老年人提供生活護理服務,優化養老護理服務的資源配置。
鼓勵中心城區老年人到郊區養老。各中心城區應制定老年人入住郊區養老機構的補貼政策,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本區域老年人入住郊區養老機構實施補貼。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11月29日在解答記者關心的問題時説,解決好老年人生活照料問題,是政府、社會、家庭共同的責任。特別是在上海現處於的這個發展階段,構建完善養老福利體系更需要發揮政府的主導、引導、推動作用。
據介紹,截至2005年底,上海老年人已達266.37萬,佔戶籍人口的19.58%,並呈現出五個特點:一是程度高,二是速度快,三是高齡化明顯,四是未富先老,五是純老家庭、獨居老人較多。
焦揚表示,政府要在確保並不斷加大對養老福利服務公共財政投入的基礎上,加強宏觀規劃,制定扶持政策,營造社會氛圍,做好監督管理。在具體的運作中,要通過政策引導、財力補貼、服務購買等方式,調度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鼓勵公益組織參與服務;優化社會資源,培育服務組織,更好地推動養老福利服務體系建設。
有記者問,新老養老服務補貼政策有何異同?焦揚説,上海市現行養老服務補貼主要針對60-69周歲的低保老人和70周歲以上的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為進一步擴大社區助老服務的覆蓋面,切實解決生活自理有困難老年人的基本養老需求,此次,上海對養老服務補貼標準進行了調整,一是擴大了社區助老服務補貼範圍,將60-69歲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納入養老服務補貼範圍;二是將原來按年齡段給予服務補貼的做法,調整為按身體狀況的評估等級予以補貼;三是將服務補貼標準提高到人均每月200元。
焦揚還説,設立養老服務專項護理補貼是上海市養老服務工作上的一項突破性新政策,主要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對象中需要專門護理,且經濟支付困難的老年人,經身體狀況評估,照料等級達到中度和重度者實施養老服務專項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