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7日從寧夏自治區殯葬管理新聞通報會上獲悉,2006年至2010年期間,全區殯葬改革有新調整:在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已規劃為火葬區的基礎上,新增石嘴山市大武口、惠農兩個火葬區。
今後5年,全區經營性公墓將達到34家,殯儀館、 殯儀服務站達到28家,原則上每個縣、市、區規劃建設一所經營性公墓,銀川市和石嘴山市不再新建經營性公墓,城市社區殯儀服務站本著方便群眾的原則分片設置。在公墓以外埋葬的舊墳墓要逐步遷到公墓中安置,新亡故的人員要全部進入公墓埋葬,堅決制止新的亂埋亂葬。
記者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自治區殯葬服務收費和價格管理(試行)辦法》自12月1日起正式實行,試行期2年。
辦法規定,殯葬基本服務收費,包括火化費、接屍費、停屍費、骨灰寄存、悼念廳堂租用費實行政府定價。殯儀其他服務收費,包括各種特殊設備設施租賃、特殊火化、屍體化粧整容、遺物處理消毒等,實行政府指導價。殯儀特需服務收費,由用戶與經營者協商確定,殯葬服務單位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骨灰盒、壽衣等喪葬品銷售,經營者按最高不超過30%的進銷差價自行確定,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同時規定公益性公墓的銷售利潤率控制在10%以內。經營性公墓定價2萬元以下,平均銷售利潤率控制在20%;2萬元至5萬元公墓控制在25%;5萬元以上公墓雙方協商。農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除公墓經營者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租、轉讓、買賣或變相買賣墓地。公墓、骨灰堂的經營者不得轉銷墓穴。(記者 蒲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