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日前出臺有關規定,將小額擔保貸款的對象和範圍由原來的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自願創業人員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從事個體經營的貸款額掌握在人民幣2萬元以內,根據貸款項目實施情況和貸款信用程度可配套商業貸款。
其中,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擴大貸款規模,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財政貼息,自願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
為加大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該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財政部門按央行公佈的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