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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鼓勵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 享受就業優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0日   來源:湖北日報

    臨近歲末,湖北省出臺“三支一扶”實施意見,計劃從明年開始,連續4年,每年公開選招30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三支一扶”採取統一政策、統一組織、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選招對象為省內普通高校與生源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以及省內普通高校上一年的本科以上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限為3年。生活補貼標準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新錄聘人員的工資標準和增資辦法執行,按月發放;每人每年發給400元的交通補貼;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財政按每人每年獎勵5000元標準直接發放給本人。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就業創業時可享受一系列政策優惠: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內錄取為研究生的,學校為其保留學籍3年;凡到恩施、扶貧開發重點縣與省裏確定的貧困鄉鎮服務3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貼息貸款擔保等有關政策;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晉陞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記者 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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