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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時期電力發展規劃》發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7日   來源:北京日報

    未來五年,北京市將擴大峰谷價差和可執行範圍,對居民用電逐步推行峰谷電價。這是記者12月26日從北京市發改委披露的《北京市“十一五”時期電力發展規劃》上了解到的。

    《規劃》提出,“十一五”時期,北京市將進一步完善峰谷電價和可中斷負荷補償機制,擴大峰谷電價差和可執行範圍;對居民用電逐步推行峰谷電價;對國家淘汰和限制類項目以及高耗能企業,按照國家産業政策實行差別電價,抑制高耗能産業發展。

    “十一五”期間,北京市將建設亦莊、電子城、三熱、太陽宮、鄭常莊5座天然氣電廠及一定數量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廠,新增發電裝機容量2260兆瓦,新增發電能力2100兆瓦。同時,在北京現有500千伏電網的基礎上補充通州、門頭溝2座500千伏變電站,並建設深入城市中心區的城北、海淀、朝陽、城南4座500千伏變電站,向中心城區供電。

    根據《規劃》,今後對於送電通道佈局中新增架空線走廊要儘量避免穿越市區重要地區、城鎮中心區、已確定的規劃建築用地以及重要風景名勝區。(記者 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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