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元旦起,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察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新版警察證,1999年版本警察證同時停止使用。目前,廣東省在編、在職並已經評授警銜的職業制警察已全部換發新版警察證。
警察證是公安機關警察身份和依法執行職務的憑證和標誌。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隨身攜帶警察證,主動出示並表明警察身份。
新版人民警察證是建國以來首次全國統一版本。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證由專用皮夾和內卡組成,必須內容齊全且同時使用方為有效。 (記者 戎明昌 通訊員 夏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