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月1日專電(記者 周正平)自1月1日起,外省使用柴油的汽車進入海南島行駛,需按照在海南行駛的天數繳納燃油附加費。
記者從海南省交通規費徵稽局了解到,今後,進入海南省並在5日內離島的柴油汽車,出島時應在設于海口新港、秀英港和粵海鐵路南港的交通規費徵稽站,按實際天數繳納燃油附加費;進入海南省駐留5日以上但不超過兩個自然月的,第5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必須到就近的市縣徵稽所或者港口徵稽站,按該車輛已在島內行駛的天數繳納燃油附加費,車輛出島時,若在島內實際行駛天數超過已繳費天數的,應到港口徵稽站補足少繳天數的燃油附加費;進入海南省駐留超過兩個自然月的柴油汽車,在繳清前兩個自然月的燃油附加費後,必須從第三個自然月起辦理車輛調駐手續,按照海南省的徵費標準全額繳納燃油附加費。
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進入海南5日以上的外省柴油車輛,如果未按照規定到徵稽機構辦理繳費手續,一律視為偷漏燃油附加費,並根據該車漏繳燃油附加費數額,處以10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