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1月4日在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上透露,工商部門將從2007年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免收登記費,對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其他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免於工商登記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費。
周伯華指出,工商部門通過引導農民和涉農企業運用農産品商標和地 理標誌增收,培育發展農村經紀人,開展涉農合同幫扶工程,推廣“訂單農業”,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了職能作用。截至2006年底,我國已註冊地理標誌商標達210件,發展農村經紀人60萬餘戶,合同幫扶涉農企業12.8萬多戶,簽約農戶1057萬多戶。工商部門還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查處種子、農藥、肥料和農機具及其配件等農資商品違法經營行為,規範了農資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