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警特別提醒廣大市民注意:警惕不法分子通過偽造交通管理法律文書進行詐騙。
記者近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近期有部分市民向交警部門反映收到涉嫌偽造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稱事主某年某月某日曾在某地因交通違法被電子警察抓拍,要求當事人在15天內匯款至中國建設銀行某一指定的賬號,並提供有不同的儲蓄卡賬號和收款人,同時該份決定書提供的諮詢電話也是已經停止使用的。收到該決定書的當事人向市交警部門反映當天其從未駕車經過上述地區。
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接到市民反映的情況後,高度重視,立即著手調查,確認上述情況係不法分子通過偽造交通管理法律文書手段進行詐騙的行為。
在此,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特別是機動車車主、駕駛人注意:正式有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為A4格式紙張全部由電腦打印生成,使用流水編號,生成兩組編碼。特別提醒注意的是正式有效的文書只要求當事人在15天內到當地的建設銀行交納罰款,沒有設專用賬號,更不存在要求當事人將款項通過匯入、劃入私人儲蓄卡內,請廣大市民提高警惕,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記者 劉中元 通訊員 交宣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