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陽市在目前實施的《貴陽市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暫行規定》基礎上,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救助對象的範圍、救助程序以及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給予最基本生活保障救助及對危重病患者醫療救助提出了具體措施,對部分求助人員視救助站為“免費食堂”的強討惡要欺詐行為、擅自離站等行為作出拒絕救助或終止救助的明確規定。同時對打擊組織強迫未成年人進行乞討的違法犯罪活動、危重病人救治定點醫院、保障救助管理工作經費和危重病人醫療救治經費等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