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統計局2002年制發的《統計上對全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公佈、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上海市對統計上使用的行政區劃代碼進行了修訂。為進一步規範使用行政區劃代碼和便於查詢,市統計局在2006年開展城鄉劃分時,組織各區縣統計局,繪製完成了統計上使用的縣以下行政區劃圖(電子版,簡稱電子地圖),即日起將陸續下發各區縣統計局。
為便於基層單位查詢、使用,上海市統計局已在“上海統計網”上建立行政區劃電子地圖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