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決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這次提標是該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調整幅度最大、範圍最廣的一次。具體的標準是:威海市區(包括環翠區、高區、經區)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00元,這是目前全省最高的城市低保標準;全市農村低保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不低於1000元,村集體不再負擔,並全部以貨幣的形式發放;全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由每人每年不低於2100元提高到不低於2400元,分散供養由每人每年不低於1300元提高到不低於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