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新職業-孤殘兒童護理員
職業名稱:
孤殘兒童護理員
職業定義:
從事孤殘兒童日常生活照料和護理,並協助專業人員對孤殘兒童進行康復、教育、保健服務的人員。
主要工作內容:
(1)為不同年齡和不同殘疾類型的孤殘兒童提供24小時的生活照料;(2)根據孤殘兒童生理特點、病理特點實施基礎護理;(3)採取清潔、消毒和隔離措施,確保孤殘兒童的身體健康;(4)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預防孤殘兒童發生意外傷害;(5)配合康復訓練師對孤殘兒童實施康復計劃和康復訓練;(6)給予孤殘兒童情感支持和簡單的心理指導,協助教師進行早期教育。
職業概況:
我國孤殘兒童的福利事業已經走過半個多世紀的歷程,在這漫長的歲月中,陪伴孤殘兒童成長、承擔孤殘兒童照料工作的是孤殘兒童護理員。他們每天面對的是遺棄兒、孤兒和有智力障礙、運動功能殘疾、各种先天或後天疑難雜症的孤殘兒童。他們既要負責這些兒童的基本生活照料,又要進行輔助醫療保健工作,同時還要承擔康復與特殊教育的輔助工作。他們用心血和汗水撫育著這些受傷的幼苗,使孤殘兒童在這裡找回了快樂與幸福,為孤殘兒童福利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據2005年的統計,我國約有孤殘兒童57.3萬人,而承擔孤殘兒童照料工作的護理員,在福利機構僅有33,000多人,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對孤殘兒童護理員的需求。由於孤殘兒童的數量呈逐年增多之勢,對孤殘兒童護理員的需求量還會大大增加。而且孤殘兒童護理員的工作日趨專業化,從以往單純提供生活照料逐漸向滿足孤殘兒童的全面發展需求轉變。然而,目前我國的孤殘兒童護理員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業務技術水平上都難以滿足這一需要。確立孤殘兒童護理員這一新職業,對於改變這種狀況,滿足我國兒童福利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需要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