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廳1月11日發出通知,重新頒布了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收費標準,並對産品質量檢驗、特種設備檢驗和計量檢定收費管理辦法進行規範。
據了解,過去質監系統開展的一些“檢驗”收費,高得出奇。這次重新頒布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收費標準,將使收費水平整體下降20%,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把虛高的檢驗收費標準降下來。如計量檢定的商業用售油機由480元/臺調整為50元/臺,工作用血壓計由每台240元降為40元/臺。
二是降低了委託檢驗收費標準。新文件規定的委託檢驗收費標準,比過去的收費水平降低了約三分之一。
三是調整規範了按比例收費的計費基礎價格。如電話機計費裝置,過去以基站為計費單元,每單元8000元,一台交換機至少能帶100個基站,由此計算一台交換機可收80萬元,現改按一台交換機為計費單位,並規定只能收15000元。
四是取消了所有的外觀項目的收費。按照國家檢驗技術標準,大部分的産品都有外觀檢驗的參數,這次規定凡不動用儀器設備的外觀檢測,一律不得收費。(記者 肖建生 通訊員 彭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