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出臺四項硬性措施,確保今年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對客運車輛交通事故進行有效防範,堅決杜絕改裝車、報廢車、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上路營運。
四項措施是:對各客運企業的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全面排查,重點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給參與春運的車輛發放春運合格證、給旅遊車輛發放旅遊合格證和在客運站、公路沿途開展路檢路查。即日起,交警支隊各轄區大隊以公路客運站、旅遊景點、公路沿線村屯以及公路客運企業和旅遊客運企業為主要宣教陣地,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各轄區大隊宣教民警深入到各客運企業,詳細摸排車輛和駕駛人情況,做到逐車檢查,逐人教育,對管區內車輛及駕駛人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車輛與駕駛人的戶籍化管理檔案,並與駕駛人及客運企業負責人簽訂春運交通安全責任狀。
春運前期,交警部門將對公路客運車輛及駕駛人的基本信息進行一次全面的網上核查。車輛未參加年檢、達到報廢期限、春運臨檢不合格的“三種車輛”不得從事春運工作;客運車輛駕駛人有年齡超過60歲、三年內有重大以上責任事故、2006年度有1次超速50%以上、2次超員20%以上的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未處理等情況的,一律不得從事春運駕駛工作。與此同時,交警部門還將對旅遊車輛及駕駛人的基本信息進行網上核查及現場檢驗,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旅遊車輛和駕駛人,一律不得從事旅遊客運活動。對檢查合格的春運車輛和旅遊車輛,交警部門核發春運合格證或旅遊合格證。
春運開始後,交警支隊各轄區大隊派專職交警到本轄區內客運站,按早晚發車時間上下崗,檢查出站車輛,對超員、改裝坐位的車輛嚴禁駛出客運站,對沒有取得春運合格證的客運車輛,嚴禁進站營運。(記者 邵晶岩 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