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交警支隊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1月22日零時升級,並將於25日起正式執行。升級後的新系統,確定了交警路面執法裁量權的統一標準,對機動車、非機動車、摩托車的一些不文明行為,都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標準。
升級後的違法信息系統規定,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加塞兒”,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不低速通行等,將被罰款100元;在容易發生危險的人行橫道、橋梁等路段掉頭,或者不按規定會車、倒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以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的,罰款100元。對於機動車闖紅燈、逆行、不服從交警指揮等情況,處罰將由150元上調至200元。
機動車駕駛人在單位院內或居民小區內不低速行駛,不避讓行人,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路段鳴喇叭,將被罰款50元;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懸挂、放置妨礙視線的物品,罰款20元;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提電話、不避讓盲人的,罰款50元;不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除了被罰200元外,還將被處暫扣車輛處罰。至於為了躲避“電子眼”,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以及上路行駛時不懸挂機動車號牌的,一律罰款200元,並暫扣車輛。
今後,非機動車必須按道行駛,不然在違反規定使用其它車輛專用車道後,等待騎車人的將是罰款10元的處理。至於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闖紅燈、不服從交警指揮、不避讓行人行為,一律罰款10元。駕駛非機動車時,“高手”有雙手離把、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等行為的,將收到10元罰單;而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的“快閃”一族,等待他們的也將是20元的罰款。另外,以後不僅機動車不避讓盲人要挨罰,就連非機動車不避讓行人,也將接受罰款10元的處理。
行人今後也不能想咋走就咋走了,因為新系統規定,行人發生闖紅燈、不在人行道內行走、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等行為後,將被罰款5元;乘車時向車外拋灑物品的,將被罰款20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後,將被罰款100元。同時,新系統一改過去罰款標準彈性化(即違法行為罰款50-100元或1000-2000元不等),對細化後的違法行為處罰一律“一口價”,由此規範交警路面執法時的自由裁量權。(記者 熊敏 實習生 張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