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質監局28日發佈的一項關於電冰箱産品的質量報告顯示,在包括浙江省在內的全國42家企業生産的産品中,抽樣合格率為83.3%。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包括能源效率等級不合格,個別産品實測能源效率等級達不到明示的等級要求。同時少數産品耗電量項目不合格,有的産品總有效容積達不到要求,主要表現在設計時,總有效容積只是按設計圖紙上産品尺寸估算産品有效容積,而沒有按照標準要求對産品進行總有效容積的測量,使得消費者購買的産品達不到標稱的容積,使用容積變小。
另外有個別産品標誌和説明書內容不規範,主要是未在銘牌上標注電流明示值和發泡劑及噪聲明示值。
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包括浙江海利士電器有限公司生産的雙溫臥式冷櫃、青島德萊維電器有限公司生産的冷藏冷凍轉換櫃和南昌齊洛瓦電器集團生産的電冰箱。
浙江省質監局還發佈了另一項速凍食品質量報告,在全國78家企業生産的118種食品中,抽樣合格率為72.9%。其中葫蘆島市永順食品廠生産的永順水餃、錦州邢記食品廠生産的邢家餃子、鞍山獨一處食品廠生産的速凍水餃、濟南好旺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鮮奶饅頭和哈爾濱市麥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大黃米粘豆包被判為不合格,主要問題是菌落總數超標,超範圍使用甜味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