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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新政策確保全省50萬被徵地農民生活無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2日   來源:陜西日報

    2月1日,記者從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針對部分被徵地農民“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無創業資金”的狀況,日前,陜西省出臺了《陜西省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確保全省50萬被徵地農民生活無憂。

    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的對象,主要是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且在徵地時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省政府特別強調,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資金不落實的,不能批准徵地。

    在就業方面,將以勞動年齡段特別是中青年被徵地農民為重點。城市規劃區內,當地政府要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和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培訓範疇,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在勞動年齡段內未就業的被徵地農民,可到當地公共就業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城市規劃區外,要保證在本行政區域內為被徵地農民留有必要的耕地或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並開展多種方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不具備生産生活條件地區的被徵地農民,進行異地移民安置。此外,政府還將督促指導徵地單位優先安置被徵地農民就業。

    在社會保障方面,將以大齡和老齡人群為重點。在城市規劃區內,將把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範圍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養老保障水平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城市規劃區外,當地已建立農村社會養老、新型合作醫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規定納入相應保障範圍。

    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區)三級財政各承擔三分之一,資金來源主要從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提取。社會保障資金,將按照政府、村集體、個人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出資。其中,政府出資部分,由省、市、縣(區)財政各承擔三分之一。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享受政府和集體相應的配套補貼。同時,各設區市、縣(區)政府每年必須從當年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提取一定的儲備金,以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風險和用於將來提高待遇水平。

    據悉,陜西省政府將在今年6月底前,先期在西安、寶雞、渭南、延安市和楊淩示範區試點,其他市將在年底前全部出臺實施辦法。(記者 李艷 實習生 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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