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鄂州市政府將低收入群體住房救助工作作為向市民承諾的十件實事之一,主城區住房保障和農村特困戶危房改造工作由鄂州市民政局負責。
根據鄂州市政府頒布的《鄂州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實施辦法》,鄂州市住房保障範圍主要是低收入的城鎮低保對象;保障方式以發放住房補貼為主,以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保障標準是人均建築住房面面積10平方米,不足面積按每平方米3.3元的標準補助。具體操作程序為:保障對象向城市低保服務站提出申請,低保站或鄉鎮受理、初審、調查、公示、上報,街道或區民政局復查、審核、上報,市低保中心復核,房産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