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2月28日電(記者 皮曙初)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28日宣佈,從3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武漢市中心城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從460元調整至580元,提高了120元,其他地區分別提高了100元。
據介紹,調整後的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劃分為五個檔次。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580元、500元、460元、420元和380元,與調整前相比,最高檔增加了120元,其餘四檔均增加了100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6元、5.5元、5元、4.5元和4元五個檔次,分別比原相應檔次上漲了1元。
據悉,湖北省自1995年首次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以來,已先後於1999年、2002年、2005年三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本次調整的具體標準,綜合考慮了全省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數。
湖北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一覽
第一檔,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工資標準為580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6元。包括: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
第二檔,每月500元,每小時5.5元。包括:黃石市市區,十堰市市區,宜昌市市區。
第三檔,每月460元,每小時5元。包括:武漢市江夏區、蔡甸區、東西湖區、漢南區、黃陂區、新洲區,大冶市,襄樊市市區,荊州市市區,孝感市市區,咸寧市市區、赤壁市、嘉魚縣,荊門市市區,鄂州市,隨州市市區,仙桃市,潛江市。
第四檔,每月420元,每小時4.5元。包括:丹江口市、鄖縣,襄陽區、棗陽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縣,夷陵區、宜都市、當陽市、枝江市,石首市、松滋市、公安縣、江陵縣、監利縣、洪湖市,安陸市、雲夢縣、漢川市、應城市,黃岡市市區、浠水縣、武穴市、黃梅縣,京山縣、鐘祥市、沙洋縣,廣水市,恩施市、利川市、鶴峰縣、建始縣,天門市。
第五檔,每月380元,每小時4元。包括:陽新縣,竹山縣、竹溪縣、鄖西縣、房縣,保康縣、南漳縣,五峰土家族自治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秭歸縣、興山縣、遠安縣,孝昌縣、大悟縣,羅田縣、英山縣、紅安縣、麻城市、蘄春縣、團風縣,通山縣、通城縣、崇陽縣,咸豐縣、巴東縣、宣恩縣、來鳳縣,神農架林區。(來源:湖北日報 記者 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