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政策有兩大調整:覆蓋面擴大,凡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的女性個體工商戶,為工商戶打工的市民,城鎮無業居民,均可參保;在2010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保人員從申報之月起最多往前補繳60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記者昨日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日前出臺。與之前的規定不同,女性申請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年限由以前的50周歲調整到55周歲;為工商戶打工的市民、城鎮無業居民,也被納入了參保範圍。
個人參保人員應從申報之月起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因此,原則上不得補繳歷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10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符合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條件,且本人自願申請補繳的參保人員,從申報之月起最多可往前補繳60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從2011年1月1日起,個人參保人員不得再補繳歷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者 劉湛 實習生 唐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