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起,凡是在山西省境內的高速公路上因交通違法産生的罰款,可以在全省任意一家建設銀行繳納,這標誌著全省高速公路交通違法罰款實現了“罰繳分離”,為廣大駕駛員提供了更多的方便。
山西省高速公路的違法罰款,一直實行屬地繳納,即在各高速交警大隊指定的本轄區內的銀行繳納,客觀上給當事人造成諸多不便。針對這種情況,高速公路管理處與建設銀行積極聯絡,通過多方協調,於今年2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選擇了六個高速交警大隊,開始試行異地收繳罰款。從3月1日起,全省25個高速交警大隊全部實施了聯網收繳罰款。
山西省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處提醒廣大駕駛員,超速等非現場處罰的違法行為不收取滯納金,而高速交警現場開具的罰單,則必須在15日內繳納罰款,否則每天將收取3%的滯納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