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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全面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3日   來源:遼寧日報

    遼寧省是嚴重缺水的省份。3月22日是 “世界水日”,遼寧省政務公開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省水利廳負責人就全面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問題進行發佈。

    據遼寧省水利廳負責人介紹,《遼寧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于本月起開始施行。《實施辦法》結合遼寧省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實際以及加強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的需要,對國務院發佈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作了如下補充和可操作性的規定: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取水許可範圍,規定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限額為年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生産安全而進行的經常性疏幹排水,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繳納水資源費。

    二是明確了取水許可審批權限,在賦予縣級審批權的同時,規定省轄市城市建成區取水未超過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權限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是規定了農業生産取水水資源費徵收的步驟和範圍,規定“農業生産取水繳納的水資源費,以超過省政府制定並公佈的農業用水定額為起徵點。對農業生産、農民家庭生活和畜禽飼養取水,暫緩徵收水資源費”。

    四是調整了水資源費層級徵收體制,實行委託徵收政策,即“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本級徵收的水資源費,委託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徵收;除省管水庫以及其他省管供水工程的水資源費外,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本級徵收的水資源費,委託市或者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徵收”。

    五是細化了水資源費的使用範圍,規定 “省級徵收的省管水庫和其他省管供水工程及水電站的水資源費,按照不低於總額50%的比例用於供水工程和水電站上遊地區的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工作”。

    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水資源短缺、水生態環境惡化,已經成為制約遼寧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根據2005年完成的第二次水資源評價成果,遼寧省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為342億立方米,與1979年完成的第一次水資源評價成果相比,減少了5.8%,全省人均佔有水資源量和畝均佔有水資源量,均為全國人均的1/3左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2。按照聯合國的分析指標,全省除東部地區外的其他地方都屬於嚴重缺水地區。

    據悉,目前遼寧省水利廳正在配合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制定新開徵的水利工程、水電站、地溫空調、疏幹排水的水資源費徵收標準,並將出臺加強水資源費預算管理的規定。同時,遼寧省水利廳已經制定了實施方案,計劃在2007年對已建成的取水工程全部換發新版取水許可證。(記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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