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隨著市民祭祀活動的增多,一些地方出現了不規範的殯葬服務收費行為。對此,廣東省物價局4月1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價格監管部門,進一步規範殯葬行業的價格秩序,加強殯葬服務價格監管。
廣東省物價局在通知中強調,各地現已按照《關於調整我省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661號)調整了具體收費標準的,可繼續按已調整的新標準執行;尚未調整的,應推至5月15日後再出臺新標準並做好收費公示及宣傳解釋工作;殯葬服務中實行政府指導定價的經營服務基本項目,要嚴格按照省物價局《關於印發廣東省殯葬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價〔2004〕303號)執行;嚴禁殯葬服務單位乘清明節自立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擴大收費範圍、只收費不服務等違反價格政策行為,指導殯葬服務企業加強財務管理,規範票據使用及填寫,約束收費行為,督促企業切實落實價格政策。
廣東省物價局要求各地加強對殯葬服務行業的價格監管,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作用,及時查處將自願選擇的殯葬服務項目變相為強制性服務並收費,以特需服務為名,變相分解收費項目、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等亂收費行為;積極落實殯葬服務單位領證收費及實行明碼標價制度。(記者 朱桂芳 通訊員 高詒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