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3日專電(記者 劉兵)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4月3日起,烏魯木齊市職工在申請購房貸款時,可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貸款購房的首付款。
根據烏魯木齊市4月3日起實施的《關於調整公積金貸款業務相關事項的通知》,烏魯木齊市職工住房公積金可貸款額度應按照申請貸款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實際餘額計算。
此次公積金貸款業務調整還取消了公積金聯名擔保貸款最高貸款3萬元的限額,採用公積金聯名擔保方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以不超過3個聯名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之和為限。
此外,購買二手房的職工在全額付款後,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不能超過房屋評估價的70%。貸款人可攜帶過戶後的房産證、房産轉讓合同、契稅發票及已付款收據(收條)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