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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使用稅最高每年每平方米3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8日   來源:北京日報

    記者4月17日從北京市法制辦獲悉,北京市修改後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將在近期公佈。《辦法》明確將北京市土地納稅等級劃分為六級,一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為30元;還特別提出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京機構使用土地,也要繳納土地使用稅,而此前他們不需繳稅。

    北京市土地使用稅的六個納稅等級具體為:每平方米年納稅額一級土地30元,二級土地24元,三級土地18元,四級土地12元,五級土地3元,六級土地1.5元。此前,土地年納稅額為每平方米0.5元至10元。

    據北京市法制辦負責人介紹,北京市目前關於納稅土地等級分級範圍是在綜合考慮了影響土地價值差異的繁華程度、交通條件、基礎設施狀況、環境條件、産業聚集規模、城市規劃等經濟、社會和自然因素確定的,較為全面地反映了北京市各個區域的各類用途土地的優劣差異。從綜合用途土地級別範圍來看,除了西北五環和南、東南、西南四環以外的地區之外,一至五級土地基本涵蓋了城八區五環以內的範圍。六級土地基本上為城八區以外的地區。

    《辦法》還提出了免繳土地使用稅的七種情況: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土地;2、由財政機關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土地;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産用地;6、經批准開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10年;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記者 徐飛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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