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諮詢師
職業名稱:婚姻家庭諮詢師
職業定義:為在戀愛、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種問題的求助者提供諮詢服務的人員。
主要工作內容:
(1)對未婚與已婚者進行情感諮詢;
(2)對未婚男女進行婚前諮詢與輔導;
(3)提供夫妻關係調適的諮詢與輔導;
(4)提供家庭人際關係調適的諮詢與輔導;
(5)幫助當事人排解各種婚姻、家庭危機;
(6)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親子教育諮詢與輔導;
(7)對離婚與再婚者提供諮詢與輔導;
(8)提供家庭健康、安全方面的諮詢與輔導。
職業概況: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諧家庭建設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有13億人口,絕大多數人都要經歷戀愛、擇偶、組織家庭、養育子女的過程。當前,人們對生活質量、幸福指數的要求在不斷提升。但是,面對戀愛挫折、婚姻動蕩、離婚率攀升、家庭暴力、青少年成長危機等等現象,許多人産生了困惑,出現了種種憂慮。不少遇到婚姻家庭問題困擾的當事人卻求助無門,甚至為此釀成個人生活悲劇。這些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必將危及個人成長、家庭幸福,進而影響社會安定。
在西方發達國家和我國港澳臺地區都有各種專業的婚姻家庭諮詢與輔導機構,為在戀愛、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種問題的求助者及時提供諮詢服務,有效地幫助人們解除各種困擾。而在我國內地,大部分婚姻家庭諮詢與救助的工作不得不由各級婦聯、工會、共青團組織以及計生委等非專業機構和其他社會工作者來承擔;部分律師事務所負責離婚官司的律師、一些職業心理諮詢師也在開展婚姻家庭方面的諮詢業務。這些人員加在一起已經有上百萬人。其中,在已經獲得心理諮詢師資格的4萬人中,也有三分之一的人在做婚姻家庭諮詢工作。
但是,上述各類人員都未經過專門的婚姻家庭諮詢業務的規範化培訓,缺乏統一的從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諮詢服務的效果難以得到保證。同時,社會上還有個別非法機構單純以贏利為目的,也在開展婚姻家庭方面的培訓和指導,不僅培訓效果差,還可能對服務對象産生誤導和危害。
婚姻家庭諮詢師這一新職業的設立,對於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建立健全行業規範,提高婚姻家庭諮詢服務水平,促進和諧家庭的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約有3.7億個家庭,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更加追求婚姻家庭生活的質量,對婚姻家庭諮詢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因此,婚姻家庭諮詢師這一職業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